外資企業改製為有限公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我國國際地位的提高,吸引了一些他國家的經濟組織或者是個人在我國設立公司,也即外資企業,隨着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有些外資企業改製為有限公司,我們知道,及時是內資企業改制都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那麼,外資企業改製為有限公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需滿足如下要求:
①以發起方式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五個發起人,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不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25%。在股份公司設立批准簽發之日起90日內,發起人應一次繳足其認購的股份。
②已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外商投資企業,如果有最近連續3年的盈利記錄,可申請變更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③已設立的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如果營業時間超過5年、有最近連續3年的盈利記錄,也可申請轉變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④已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通過增資擴股、轉股、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或境外上市外資股等方式,變更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論採用何種方式,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設立後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外國股東持有的股份不低於25%;經營範圍符合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產業政策。
二、外商投資改製為有限公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①應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公司經營範圍符合《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要求。
②申請上市前三年均已通過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③上市發行股票後,外資股佔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10%。
④按規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相對控股)或對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規定的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後應按有關規定的要求繼續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
⑤符合發行上市股票有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各類企業滿足改制的條件,都是可以進行改制ID,外資企業也不例外。相對於內資企業來説,外資企業改制需要滿足的條件更多,其程序更為繁瑣。就目前改制情形來看,外資企業都改製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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