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股權託管是指什麼
企業的股權託管是指什麼
股權託管的全稱是股權的委託管理,在法律上是一種委託關係。所謂'委託關係',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受託方以委託方的名義和費用為委託方處理事務的法律關係。委託關係通過委託合同的訂立而得到確立,受託人在委託的權限內以委託人的名義辦理受委託的事務,與第三人發生民事法律關係,其後果直接由委託人承擔。受託人在委託權限內所實施的行為,等同於委託人自己的行為;受託人辦理受託事務的費用也由委託人負擔。我國的《民法典》關於委託代理的規定、《公司法》對於投票權委託的規定是託管關係應當適用的法律。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共同代理】數人為同一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共同行使代理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條 【違法代理及其法律後果】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錶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股權託管是公司的股東將股權委託給受託人行使,受託人根據委託合同的授權範圍行使股權。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這是法律對於投票權委託的明確規定,至於股權中的財產性權利(如資產收益權)是否能以託管的方式由他人行使,存在法律空白。從股權的性質來開,股權是一種財產權,是一種'私權利',股東作為權利主體,在不違反公序良俗、不侵犯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有權利對自己擁有的股權作任何處分,包括將財產性權利托管給受託人行使,法律對股權託管的規範應立足於規範託管行為對其他股東的影響和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而不應對股東處理自己的財產權利作不必要的干涉,這是法律作為經濟發展的保航護駕者的使命所決定的,因此對於股東將股權中的財產性權利委託給他人行使應無可厚非。
這類相關的股權委託是一類私權委託,相關的委託應召開相關的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應對這類委託進行相關的表決。表決後才能夠進行相關的辦理。委託這類相關的管理人員或者管理企業。有相關的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的管理和表決。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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