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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口汽車關税的調整歷程

調整歷程:

中國進口汽車關税的調整歷程

1985年以前,我國整車進口關税税率為120%-150%,後又在原有基礎上加徵80%進口調節税。從1986年開始,我國將關税與進口調節税合併徵收,汽油轎車排量3.0升以上進口關税税率為220%,排量3.0升以下税率為180%。該税率一直沿用了8年。在此期間,我國的進口轎車價格較國際市場高出3倍-4倍,進口零部件組裝車的價格也同樣高出國際價格數倍。

1994年4月1日,我國對進口汽車關税第一次進行下調,175個汽車税目中有105個下調,税率平均降低13個百分點。排量3.0升以下的轎車關税降為110%,3.0升及以上排量的關税降為150%,各自下降了70個百分點。

1996年,我國許諾到2000年中國關税平均税率從23%降至15%,1997年10月1日先降到17%。與此相對應,1997年10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進口汽車關税税率降到80%,3.0升以上降到100%。 2001年1月1日,汽車關税税率再次降低,排量3.0升以下的進口汽車關税税率降到70%,3.0升及以上降到80%。

2002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進口汽車關税税率降到43.8%,3.0升及以上降到50.7%。 2003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進口汽車關税税率降到38.2%,3.0升及以上降到43%。 2004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進口汽車關税税率降到34.2%,3.0升及以上降到37.6%。 2005年1月1日,我國按照承諾取消了進口汽車配額許可證制度,對汽車產品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同時將進口汽車關税水平降到30%。

2006年1月1日,我國再次將進口汽車關税税率從30%下調至28%,日曆終於翻到了我國完全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最後一年。

2006年7月1日,我國進口汽車關税税率最終將在第9次調整後降至25%,進口汽車零部件的關税税率也將降至10%。

以上為自1985年至間的9次進口汽車關税調整,這部分的調整立法一般是由海關部門和國務院出台的行政法決定的。影響進出口關税的因素有很多,諸如國際條約,國家立法,經濟貿易協定等,這些影響因素絕大部分可以算作進出口税務管理辦法的法源,優化或者調整我國相關方面的行政法律

標籤:汽車 關税 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