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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與國資企業有何區別

國有企業與國資企業區別:
國有企業一般是指國家資本獨資和控股的企業。國有企業之前的稱謂是國營企業。隨着改革深化,國有企業的稱謂將變更為國資企業。
目前的標準叫法是國家出資企業,包含了獨資、控股及參股企業。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國家出資企業不以國家資本是否控為要件,只要企業的出資者中有國家資本或國家法人資本,都叫做國家出資企業。
國有企業,在國際慣例中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着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國有企業與國資企業有何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