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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必須全體股東同意嗎?

一、股權轉讓必須全體股東同意嗎

股權轉讓必須全體股東同意嗎?

不需要全體股東同意。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資合性,股東之間的股份轉讓是完全自由的,而向股東之外的第三人轉讓股份,則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必須手續符合法律規定,否則轉讓行為很有可能不被法律認可,導致轉讓無效。

二、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轉讓的股權

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其實從法律層面上討論股權轉讓必須全體股東同意這個問題很簡單,按法律條款來看,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該購買股權,但事實上這裏面存在着很多難題,比如只有兩個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中一個股東要轉讓股權,而另外一個股東並不想購買,真正執行起來會有很多麻煩,並在股東之間產生諸多矛盾,還需朋友們仔細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