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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購買少數股東股權應如何做賬處理?

一、母公司購買少數股東股權應如何做賬處理?

母公司購買少數股東股權應如何做賬處理?

企業在取得對子公司的控制權,形成企業合併後,購買少數股東全部或部分權益的,實質上是股東之間的權益性交易,應當分別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個別財務報表中

對於母公司自子公司少數股東處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規定,作為不形成控股合併的長期股權投資,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

2、在合併財務報表中

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應以購買日(或合併日)開始持續計算的金額反映。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權的交易日,母公司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併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可辨認淨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

應當調整合並財務報表中的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的餘額不足衝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二、公司收購股東股權條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股權轉讓本質屬於權利的買賣,股權轉讓交易通過合同之債的法律關係實現最終的權利轉移,即“債權行為—股權變動”的關係,股權轉讓合同就是股權轉讓的基本形式。股權轉讓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同時因為股權自身的特性還要受到公司法的調整。

綜合上面所説的,母公司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權只要走合法的流程是完全可以實施的行為,一般在做賬時就需要按不同的報表來進行確定,只要能確保到公司的利潤,而且賬目也清楚,那麼就算是合法的,同時對轉讓股權出來的股東就不能再對公司的實質經營進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