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組併購流程
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般做法,可以歸納為收購兼併、股權轉讓、資產剝離和資產置換四種主要形式。
1.收購兼併。就是通常所説的企業併購,企業通過收購兼併既可以整合企業的內外部資源,產生規模效應,降低市場交易費用,擴大市場份額,又可以採取多樣化的經營策略,以降低經營風險。
2.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是指併購公司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受讓上市公司部分股權,從而成為上市公司股東甚至控股股東的行為。
3.資產剝離。資產剝離是將上市公司主體中的非生產性、非經營性資產從上市公司實體中分離出來,一般由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承接,這是上市公司最為常用的利潤提升方法之一,主要是將上市公司的不良資產剝離轉讓給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
4.資產置換。資產置換是指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之間進行資產交換,從而提高資產質量。在我國證券市場上,這一交易行為主要發生在關聯方之間,是上市公司尤其是一些主營業務虧損或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常用的扭虧手段。
法律依據:《重組辦法》 第25條
第2款規定,反饋意見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釋、説明的,上市公司應當自收到反饋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回覆,獨立財務顧問應當配合上市公司提供書面回覆意見。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規回覆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未能及時提供回覆的具體原因等予以公告。
-
分公司可以不辦營業執照嗎
不可以,須持總公司營業執照、分公司住所證明等材料在分公司所在地辦理分公司營業執照。如果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
分公司如何承擔責任,分公司在案件糾紛中的訴訟地位
對涉及分公司的訴訟地位和民事責任承擔,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對於分公司已不存在,或關閉、或撤銷的情況,其民事責任承擔能力消亡,不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但其權利義務應由其開辦、設立的總公司直接行使或承擔。此時應以總公司為被告,原分公司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
有限責任公司收購有哪些特別注意事項
公司收購合同注意的事項如下:1.在全部資產中,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具體比例需要分清。2.需要理清目標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首先要掌握各股東所持股權的比例,是否存在優先股等方面的情況;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關聯關係的股東。3.有擔保限制的資產會對公司的償債能力...
-
公司合併是什麼意思
公司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併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合併可分為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吸收合併又稱存續合併,它是指通過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公司併入另一個公司的方式而進行公司合併的一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