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合夥人有風險嗎
有,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參與合夥之後,公司除自身的經營風險之外,還將承受合夥企業的經營風險。合夥企業不僅要以合夥財產,而且要以合夥人自身財產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就意味着,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之後,將要承擔因投資合夥企業而產生的相應風險與責任。
《企業合夥法》第十四條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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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企業和有限公司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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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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