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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分紅?

股權1.63W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分紅?
律師解析:可以按照股東認購的股份或者實際繳納的股本額來分配。但全體股東也可以協商按其他的方式分取紅利。如果公司章程已經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分配。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紅流程如下:
1、先由企業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
2、提交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才能進行分配。
3、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分配預案後,向股東宣佈發放股利的方案,並確定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和股利發放日。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1、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2、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三、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
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