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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質押股權能否行使表決權

股權2.25W
被質押股權能否行使表決權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表決權行使的方式

1、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公司法》規定,股東會作出決議時,按股東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公司法》規定,董事會在議事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

3、累計投票制。享有的表決權數等於所持有的股票數乘以待選的董事或監事人數。

以上三種表決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關規定。如果企業章程規定了表決方式,那麼採取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

4、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

5、雙重多數標準通過。在《破產法》中規定,表決權的行使通常指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半數或2/3通過。既有人數的規定也有債權額的規定。在《破產法》中,還有另外一種表決方式,即分組表決。同種類的債權分組表決,如果該組債權人過半數通過,那麼決議通過。例如重整計劃的通過。

綜上所述,關於公司運營的法律當中要求公司在決定某些特定事項的時候必須要進行召集有利益的人開會,並且在會議上用手中的股權去決定這些事項該怎麼運行,一些和公司的發展直接掛鈎的內容不僅需要多數人的同意甚至還要求全部人都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