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股權

轉股需要股東同時到場嗎

股權1.57W

股權變更是否需要股東到場,各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要求均不一樣,有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股東到場,有的則不要求股東到場,有的要求股東身份證原件要到場,甚至有的地方還要求股東現場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因此,想確認股權變更是否需要股東到場,建議諮詢公司註冊登記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科或者登記窗口,如果可能,儘量全體股東均到場辦理。
根據我國公司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1、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
2、其他股東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轉股需要股東同時到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