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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資金規定是什麼?

一、註冊資金法規

公司註冊資金規定是什麼?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企業法人辦理開業登記,申請註冊的資金數額與實有資金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專項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註冊資金數額是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所有的財產的貨幣表現。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註冊資金應當與實有資金相一致。”公司的註冊資本的公司的登記機關登記註冊的資本額,也叫法定資本。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註冊資本與註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註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註冊資金隨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

二、公司註冊資金最新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1、最低註冊資本。

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無最低註冊資本的限制。

(1)股東為一個自然人或一個法人;

(2)一個自然人只能註冊一個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註冊資金須一次繳足。

股份有限公司

無最低註冊資本限制。

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 連帶責任。

(1)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2)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認購其應認購的股份,並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3)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註冊流程

1、準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廠刻章一套 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到銀行開立驗資户並存入投資款。

3、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4、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

5、整理資料到國税局辦證處辦理國税證

6、整理資料到地税局辦證處辦理地税

7、到開立驗資户的銀行或其他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户

8、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到國地税務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及報税事宜

四、註冊資本認繳制的好處

取消最低註冊資本的限制、取消首期必需出資百分之二十以及剩餘註冊資本必需在2年期限內到位的要求、且不再要求提供驗資報告等將使設立公司更為便捷,設立成本更為低廉,這也將更好的鼓勵個體以及大學生進行創新,不斷幾次個體經濟的發展,也將有助於提高我國整體的創新力。

小編為各位主要介紹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最新規定,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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