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是什麼
一、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是什麼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為:1、產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序選舉產生;
2、人數不同,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定代表人只有一個;
3、權限不同,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
4、變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變更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法定代表人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法人組織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九條
法定代表人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法人組織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
二、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法定代表人變更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變更登記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經理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範》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複提交;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或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法定代表人變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還應提交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以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或者會議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三、公司更換法人代表需要什麼手續
申辦手續:(變更)
1、申請報告;
2、公司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複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5、名稱變更: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以及公告;
6、經營範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7、註冊資本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
8、住所變更: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
9、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國有獨資)、身份證、暫住證(指外省市身份證)複印件;
10、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付款憑證、新股東執照複印件(加蓋發證機關印章)。
11、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審批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2、本局所發的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13、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和IC卡。
所以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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