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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設立方式有哪些

一、公司的設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的設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設立的方式基本為兩種,即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1、發起設立

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責任公司只能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股份公司也可以採用發起設立的方式。《公司法》第78條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在程序上較為簡便。

2、募集設立

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複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公司法》第78條第3款規定:“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二、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是企業向工商部門提出的設立公司並要求批准的申請書。

(一)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的常用格式,包括標題、稱謂、正文3部分。

1、標題。有兩種寫法,一種是直接寫“申請書”,另一種是在“申請書”前加上內容,一般採用第二種。

2、稱謂。頂格寫明接收申請書的單位、組織或有關領導。

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請書的主體,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説明理由。理由要寫得客觀、充分,事項要寫得清楚、簡潔。

(二)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的寫作需注意以下幾點:

1、提交文件、證件應當使用A4紙。

2、應當使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工整地填寫或簽字。

3、申請書及所有附屬文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含虛假內容。

4、申請書語言要準確、簡潔,態度要誠懇、樸實。

標籤: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