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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股份合同怎麼寫

企業、公司之間可以進行股份的收購,在收購到一定程度時就能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股份收購畢竟是關係到企業的大事,為此一般需要簽訂一份收購股份合同。下面是本站小編帶來的收購股份合同範文,僅供參考

收購股份合同怎麼寫

股份收購協議

本《股份收購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當事人於二〇〇 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 ]市簽訂:

1、××××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2、××××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鑑於:

1、××××××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一家依據中國法律組建並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所發行的流通A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掛牌上市,證券代碼為××××××。

2、乙方持有( )股公司股份,佔公司股份比例( )%,以下簡稱“目標股份”);

3、甲方系一家依據中國法律組建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具有實施本次收購的資金實力,同時對公司的財務和法律狀況進行了盡職調查,充分了解公司對甲方所披露和提供的各種信息,願意收購乙方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權。

4、乙方有意轉讓所持公司股份,在本協議下甲方願向乙方支付收購該等股份之預約定金,乙方在滿足股權過户條件下必須履行股權交割義務。

5、本協議的原則內容基本符合雙方此前簽署的《××××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關於××××股份有限目標股份轉讓之意向性協議》,本協議生效後,《××××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關於××××股份有限目標股份轉讓之意向性協議》將自動失效。

6、本協議的簽訂以誠實信用為原則,除根據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外,其他未約定事項本着友好並有利於本協議順利實行的原則協商解決。

故此,本協議的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目標股份轉讓事宜作出如下約定,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提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組織體;提及的任何人、公司、政府機構、組織體包括其繼承人;提及的合同或者協議包括其附件、補充合同及任何修訂和補充;提及的條款、附件和補充合同僅指本合同的條款、附件和補充合同;本合同的標題僅為方便而使用,不得用於解釋本合同。

第二條 甲、乙方出示以下材料作為合同附件:

2.1 乙方出示:

(1)公司成立有關的政府批准文件;

(2)公司已有的商標、各項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清單以及相應的已經公開的專利説明書(附件一)

(3)公司截至至 年 月 日的財務報表(附件二);

(4)公司簽署的與其日常經營和業務開展有關的截至至本協議簽署日尚未履行完畢的且其標的額在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協議或者類似的其他文件,包括公司各項主要未結業務(包括買賣、投資、租賃、擔保等)的合同或者協議,上述文件應該列明清單提供給甲方,並附相應的業務交易合同或者協議,該文件清單為本協議附件三;

(5)公司的財產和債權清單,該清單為本協議之附件四;

(6)公司截至至本協議簽署日之現有主要債務清單,該等債務指公司現存或者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潛在可能發生的債務或者責任,該清單為本協議之附件五;

(7)甲方合理要求的與公司資產、財務、經營管理、投資等有關的其他文件。

2.2 甲方出示:

(1)甲方的營業執照;

(2)甲方的 年度審計報告;

第三條 甲乙雙方關於股權轉讓的保證

3.1乙方為甲方的利益就與目標股份轉讓有關的事項向甲方保證如下:

(1)公司系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合法設立的企業,其設立已經取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和許可,並仍可依法存續。持有目標股份的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合法擁有本協議項下之目標股份,乙方持有的目標股份以及公司的資產上未設立任何形式的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或者其他擔保物權(為公司自身債務的擔保或抵押除外),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共有所有權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並且,乙方就本協議項下之目標股份轉讓已經得到合法的內部審批或內部授權,並且該等內部審批或內部授權有效性一直持續到本協議履行完畢。

(3)乙方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符合其章程和內部管理文件,沒有違反對其適用的任何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政府命令,亦不會與以其為一方或者對其資產有約束力的合同或者協議產生任何糾紛。

(4)乙方已根據公司的章程規定及時、完整地完成出資,乙方在此確認乙方自完成出資後一直保持其出資的完整性並未出現任何抽回註冊資金或者轉移資產的行為。

3.2甲方為乙方的利益就與目標股份轉讓有關的事項向乙方保證如下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具有以其自身名義簽訂並履行該收購協議的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並且,甲方就收購乙方持有之目標股份已經依據甲方章程規定取得甲方相應審批機構之批准;

(2)甲方簽署本協議並履行其項下義務已經履行必要的公司議事和批准程序,沒有違反任何對其適用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政府命令,亦不會與以其為一方或者對其資產有約束力的合同或者協議產生衝突;

(3)甲方有足夠的能力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支付股權轉讓款項之義務,並保證其股權支付款項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第四條 乙方對公司或有負債或者信息披露不完整真實準確的救濟:

4.1因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實原因對公司淨資產減少的救濟

(1)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如本協議附件二所列的公司財產和債權清單是真實和準確的,公司對清單所述之財產和債權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

(2)乙方承諾乙方根據本協議第2.1條(6)款的規定向甲方提交的如本協議附件五所列的公司的債務清單是真實和準確的,該清單應包括債務對方當事人名稱、金額、履行期限;乙方保證,除該清單所披露之債務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響其日常業務正常開展的重大合同及債務;

(3)乙方承諾除相關財務報表已經披露的情形之外,公司已根據法律及税務機關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税款,未有任何拖欠税款的行為或者責任。

(4)乙方承諾截至 年 月日,公司存貨實際數量、金額與帳面值相符合,乙方同意配合甲方按本協議6.2款支付定金後的十天內開始對公司存貨進行盤點以確認存貨價值。

(5)若由於上述原因造成公司淨資產減少的損失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並在股權過户手續完成之前能出具合理的證據,乙方在股權過户完成前首先對公司進行補救,若不能完全補救時,乙方願意按照上述每股淨資產損失所對應的轉讓價款給予甲方補償。

4.2因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實原因造成的或有負債的救濟

(1)乙方保證,截至 年 月日,公司在本協議簽署之前的經營期間內無違法經營行為,未受到有關主管部門或者任何有權機關的行政處罰,並保證公司在本協議簽署後至甲方實際控制之日為止的期間內不進行任何違法經營。

(2)除乙方已向甲方披露的有關訴訟外,截至 年 月日,公司在任何法院、仲裁庭或者行政機關均沒有未結的針對或者威脅到公司以及可能禁止本協議的訂立或者以其他方式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或者執行的訴訟、仲裁或者其他程序;乙方亦不知道目前存在任何可能引起前述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程序的糾紛或者違法行為;

(3)截至 年 月 日,公司與其現有員工或者以往員工不存在任何現存的勞動爭議或糾紛,亦不存在任何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潛在的勞動爭議或者糾紛;

(4)截至 年 月日,公司已獲得的維持其正常經營所必需的任何許可、特許、政府批准,該等許可、特許、政府批准至本協議生效時一直保持其完全的效力,乙方保證就其所知目前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可能引起或者導致任何此類許可、特許或者政府批准效力受到減損之事由。

(5)截至 年 月日,在乙方持有的目標股份以及公司資產未設立任何形式的對外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或者其他擔保物權,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共有所有權或其他第三方權利;

(6)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或者信息以及在本協議項下作出的保證與陳述,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不存在任何虛假、重大遺漏或者嚴重誤導;

(7)對於以上陳述和保證,乙方確認其真實有效。如果甲方在實際控制公司之日起2年內發現前述陳述或保證存在虛假和不真實,公司因此遭受利益損失,乙方將向公司賠償該等損失。

第五條 甲方的其他陳述

茲為本協議所載之目的,甲方亦向乙方和公司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本陳述與保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作出,並於本協議有效期內重複作出:

5.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具有以其自身名義簽訂並履行該收購協議的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並且,甲方就收購乙方持有之目標股份事宜已經依據甲方章程規定取得甲方相應審批機構之批准。

5.2甲方充分意識並願意承擔因該等協議導致的正常商業投資風險。

5.3甲方將為辦理有關本協議的審批程序和登記程序提供協助,包括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資料。

5.4甲方承諾在接管公司後對公司善意經營,在完成全部目標股份轉讓之前公司的所有銀行貸款及公司的自有資金用於公司正常業務經營。

5.5甲方承諾在取得公司實際控制權到目標股份過户到甲方期間不做任何損害乙方權益的經營活動,並對在此期間由於甲方經營活動產生的各種公司法律行政問題付全部責任。

5.6對於以上陳述和保證,甲方確認其真實有效。如果乙方在交易過程中發現前述陳述或保證存在虛假和不真實,乙方或公司並因此遭受利益損失,甲方將向乙方賠償該等損失。

第六條 過渡期間經營管理的安排

6.1在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定金之當日,乙方將其持有之公司所有股權之股東知情權、董監事提名權、在股東大會上的提案權、在股東大會上的表決權等委託給甲方或其指定之第三方(上述投票權委託的有效期至按約定應該實施股權過户之日),在本協議如期履行的前提下,乙方將其持有之公司所有股權自年 月 日之後的股東收益權轉讓給甲方或其指定之第三方。

6.2在甲方按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定金之第二個工作日,甲方派駐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到公司,實質性接管公司的日常業務和資金運作,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公司現有中高層管理人員平穩接受和服從甲方派出的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並向甲方移交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分公司的公司章、法人章、財務章、出納章等所有印章和文件、資料。

6.3在甲方按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定金之第三個工作日,公司應立即召開董事會會議,提議提議改選2名公司董事。乙方承諾,其將確保此次董事會會議通過上述提議,提交隨後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配合甲方在臨時股東大會上通過上述董事會決議。

6.4在上述臨時股東大會召開並作出決議日之第三個工作日,公司將召開董事會會議,本次董事會會議將提議更換 名董事和名獨立董事並重新聘任公司新的經理層,該等新的經理層成員應包括甲方提名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祕書等。乙方應配合公司就該等董事、董事長、經理層成員的變更向其註冊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必要的備案手續。

6.5如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最終無法完成,則甲方有權收回其已經支付給乙方的所有股權轉讓款,乙方應給予配合。

6.6在本協議簽署日至公司董事會、經理層改組完成使甲方合法控制公司董事會和經理層之日止,公司現有董事會、經理層做出的任何重要決定前應告知甲方並獲得甲方同意後方能執行,如因公司現有的董事會、經理層未通知甲方而作出任何有損於公司合法權益的事項或決定等,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自公司董事會、經理層前述改組完成之日起,公司的所有在此之後的經營管理活動所對應的全部責任均應由改組後的董事會和經理層承擔,乙方不需再就公司此後的任何經營管理活動承擔任何責任,但如乙方未就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披露事項作披露的,乙方仍須按照本協議4.2(6)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6.7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公司的財務報表真實、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在相應期間經營的結果;上述財務報表截至日( 年 月日)至甲方或其指定之第三方推薦董事進入公司董事會後的首次董事會會議期間,公司發生的任何重大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擔保、抵押、投資、對外借貸、大額支出、出售公司實質性資產且其支出金額在人民幣5萬元(RMB[50,000])以上之費用、承擔不合理的重大付款義務且不論該付款義務履行期限是否屆滿,上述交易均不得損害公司的合法利益,乙方有義務對前述交易進行審查,甲方有權對前述交易進行核定;對未經甲方核定且明顯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乙方按照本協議4.2(6)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6.8乙方保證附件一所列的由公司取得的所有商標、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均歸公司享有。公司有權通過實施、使用、許可使用、許可實施、轉讓等任何合法方式利用上述全部或部分商標、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獲得商業利益。

6.9乙方保證在甲方按本協議7.2款規定支付定金之日起為公司現有銀行債務擔保的所有企業繼續為公司現有之銀行負債提供1年擔保,擔保金額總額不超過本協議簽署之日之銀行負債總額,1年期滿後該等擔保自然隨貸款到期而結束並轉換成甲方作為新擔保方。

6.10 乙方協助甲方穩定公司業務,促使公司現有業務 年銷售額較 年沒有大幅下滑。

第七條 股權轉讓及有關財務問題

7.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收購對價為人民幣共 萬元(RMB),收購 ()股公司股份;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公司淨資產的損失且採取不就措施後仍不能彌補時,乙方按照4.1條第五款對甲方進行補償。

7.2在交易順利之情況下,甲方將分兩次支付上述款項:在本協議簽署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定金共人民幣 萬元(RMB[],在乙方正式從公司辭職滿六個月之第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筆款項共人民幣 萬元(RMB[]),乙方應立即將其所持全部目標股份過户到甲方帳户;如果在乙方正式從公司辭職六個月後由於政策原因乙方所持股份無法立即過户給甲方,則乙方將其所持股份全部質押給甲方或其指定之第三方,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RMB[ ]),待乙方所持股份全部過户到甲方之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RMB[ ])。

7.3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公司 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分紅方案(每股分紅人民幣 元)按其在本協議簽署前持有之目標股份獲得年公司應分配給股東的紅利。

7.4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簽署之同時分別簽署相關股權轉讓協議,確定具體轉讓股份數量、金額、支付時間及股權過户時間等事宜,該等協議均為本協議之補充協議,均具備合法性。

7.5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擔因本協議下有關股權轉讓交易而發生的各類税費。

7.6甲方按7.2款約定每向乙方支付每一筆款項之同時,收到款項之一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發票或收據。

7.7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時,由於乙方持有之股權不能立刻過户到甲方名下,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合法的資金付款帳户並保證該等資金的安全性。如果法律明確要求受讓款須以甲方名義打入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專用帳户,則乙方必須在辦理股權過户手續前將已收的第一筆股權受讓款打入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專用帳户,以順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 股權轉讓程序

8.1甲方須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向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應支付之公司股份收購款項。

8.2在甲方按照前款規定支付股權收購款項的同時,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之規定配合甲方辦理有關股權過户、質押、投票權委託、工商變更及改選董事會、經營層等相關事宜。

第九條 公司的轉讓交接

9.1會計資料交接

公司的全部財務會計資料和帳目由公司保存管理,甲方有權在向乙方支付完首期股權轉讓款第二個工作日起對公司的財務會計資料進行接管和審計、核實,但是,甲方之審計和核實不能免除乙方、公司對因未根據本協議第2.1條(6)款規定全部披露公司的債務(不可預見的正常性開支、費用除外)、責任而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後所應承擔之責任,同時,甲方之審計和核實行為不能影響公司正常業務的開展和運作。

9.2人員交接

乙方承諾在甲方全面接管公司後半年內協助甲方穩定公司員工情緒、保留公司絕大部分中高層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

9.3業務交接與穩定

在本協議簽署後,本協議雙方應該採取必要措施以保持公司所有業務的連續性和順利進行。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所有主要業務關係(包括合同、協議、技術、專利等)進行合理的審計和核實,但是,甲方之審核和核實不能免除乙方對因未根據本協議第2.1條(4)款的規定向甲方披露公司的主要業務關係而給公司和/或甲方造成實際損失後所應承擔之責任,同時,甲方之審計和核實行為不能阻礙公司正常業務的開展和運作。

9.4資產劃分

在甲方按本協議第六條規定支付完第一筆股權轉讓款並派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接管公司後,乙方應配合甲方在一個月內將其他和公司無關的企業在資料、帳目、存貨、場地、廠房、辦公樓、人員及設備等項目上和公司劃分清楚。

9.5子公司和分公司交接

在甲方按本協議第六條規定支付完第一筆股權轉讓款並派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接管公司後,乙方應配合甲方對 子公司、 分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機構進行穩定有序的接管,包括穩定該等分支機構的核心管理層和正常經營,並有效控制分支機構的財務資金業務等。

9.6外部關係交接

在甲方按本協議第六條規定支付完第一筆股權轉讓款並派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接管公司後,乙方應配合甲方將公司在各地重要的政府關係、銀行關係、客户關係、供應商關係、媒體關係妥善交接給甲方,使甲方和上述政府部門、銀行、客户、供應商、媒體等繼續保持良好合作關係。

9.7退税交接

乙方應負責將公司總部所在地政府給予公司的退税款項合法地轉讓給甲方或其指定之第三方,並負責使甲方或其指定之第三方順利辦理有關退税過户的所有合法手續。

9.8原料供應穩定問題

乙方承諾在甲方接管公司後繼續為公司提供生產所需之原料,供應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平均價格。

9.9業務穩定問題

乙方承諾在甲方接管公司後1年內,協助公司穩定現有銷售(包括外貿)業務骨幹和外部外銷合作伙伴,以便公司業務持續正常開展。

第十條 信息披露

10.1甲方與乙方簽訂關於公司股份轉讓的正式股權轉讓協議後的適當時候,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編制《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則報送深交所、中國證監會及證監局,並作出公告。

10.2在股份轉讓實施過程中,甲方和乙方應積極配合公司履行其他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行為與救濟

本協議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和可執行性,如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根據本協議所負義務或者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所作的陳述與保證是不真實的或者有重大遺漏,該方應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自收到本協議任一守約方明示其違約的通知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糾正其違約行為。本協議約定違約分為根本性違約和非根本性違約,只有合同一方具有根本性違約,合約另一方才可以解除合約;如屬非根本性違約,則合同另一方不能解除合同,但違約方應向受損方進行合理及全面的補償,如無相反證明,受損方所提出的關於損失的書面證據對各方都有決定作用。

11.1若如下情勢發生,視為乙方違約:

(1)根本性違約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3.1項下條款視為根本性違約;

(2)非根本性違約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除3.1項外約定的義務,為非根本性違約;

11.2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採取如下一種或者多種救濟措施以維護其權利;

(1)若乙方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已付股權轉讓款項並支付上述款項的20%作為對甲方的賠償;

(2)若乙方非根本性違約,甲方無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有權按照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約定要求乙方補償:

11.3若如下情勢發生,視為甲方違約:

(1)根本性違約

甲方不履行本協議3.2項下條款視為根本性違約;

(2)非根本性違約

甲方不履行本協議除3.2項外約定的義務,為非根本性違約;

11.4若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共同採取如下一種或者多種救濟措施以維護其權利;

(1)若甲方根本性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取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及委託方股權轉讓款項的20%作為對乙方的賠償並返還已經過户的股權;

(2)若甲方非根本性違約,乙方無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有權按照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約定要求甲方補償:

11.5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救濟是累積的,並不排斥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或者救濟。

11.6協議當事人對違約方違約行為的棄權僅以書面形式作出方有效。當事人未行使或者遲延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者救濟不構成該當事人的棄權;部分行使權利或者救濟亦不應阻礙其行使其他權利或者救濟。

本條規定的效力不受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的影響。

第十二條 特別條款

本協議雙方同意在乙方股權正式向甲方過户前,雙方另行簽署送交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權轉讓合同,該合同中有關股權轉讓價格和股份轉讓數量與本合同完全一致。

第十三條 保密義務

除非法律、政府或者法院的要求或者本協議各方的同意,本協議各方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個人、企業、單位、政府機構披露、泄露本協議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關的信息以及各自從其他方獲得的任何文件、資料、信息,公司的任何文件、資料、信息、技術祕密或者商業祕密;本協議各方為工作需要,在以下範圍內披露上述文件、資料和信息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1)經本協議各方共同同意的披露;

(2)本協議各方內部參與本協議的相關人士;

(3)在必要的範圍內向各自的律師、會計師進行的披露;

(4)在必要的範圍內,並經其他合作方同意,為諮詢專業問題而向有關專業機構和人士進行的披露;

(5)上述許可的披露不得超過必要的限度,並且,披露方必須採取措施促使接受上述文件、資料和信息的人士或者機構保守祕密;

(6)本協議任何一方按本條披露信息不得損害其他方的利益。

(7)本協議任何一方向雙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本協議時均應告知另一方。

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被解除或者終止後仍應對本協議各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一方若受到天災、水災、火災、風災、或者其他極端惡劣天氣、罷工、社會動亂或者其他無法預期並不可避免的力量所影響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條款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協議其他各方,並於五個工作日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至本協議其他各方確認。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30天以上,本協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繼續履行本協議的問題。

第十五條 繼受人

本協議對各方的合法繼受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可執行的義務。

第十六條 完整協議

本協議應取代各方以往在任何備忘錄、協議和安排中就收購事項所達成的協議。

第十七條 生效、變更、解除及終止

17.1本協議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生效。

17.2除本協議規定當事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外,本協議的任何變更或者解除應經本協議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

17.3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而終止。

17.4有關政府部門或者有權部門通過任何合法形式依法終止本協議,或者因法律及政策環境的變化致使本協議失去其履行的可能或者履行已無意義。

17.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不可履行,且經本協議各方書面確認後終止。

17.6協議的變更及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因變更或者解除協議造成協議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18.1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各方發出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訊往來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送達至接收方在本協議中記載的如下地址或者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

收件人:

郵政編碼:

傳真:

××××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

收件人:

郵政編碼:

傳真:

18.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任何面呈之通知或者其他通訊往來在遞交併得到簽收時視為送達,任何以特快專遞方式發出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訊往來在投郵後48小時(法定節假日除外)視為送達,任何以電傳或者傳真方式發出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訊往來在成功發出時視為送達,任何以電報方式發出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訊往來在發出後24小時(法定節假日除外)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9.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2因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能解決或者一方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時,應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以仲裁方式解決。

19.3本條所述之爭議係指各方對協議效力、協議內容的解釋、協議的履行、違約責任、以及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等發生的一切爭議。

第二十條 其他

20.1本協議及其附件、補充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並具有同等效力。

20.2本協議正本一式肆(4)份,本協議各方各持壹(1)份並各自妥善保存,其餘兩份放於公司。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各份具有相同之效力。

茲此為證,本協議各方授權代表在本協議首頁所載日期、地點簽署了本協議。

(以下無正文,本頁為簽字頁)

××××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企業收購目標公司的股份,肯定會涉及到大筆資金的流出,因此必須經過企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的同意。否則的話,進行的股份收購行為在程序上就不合法。關於收購股份合同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裏,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標籤:股份 收購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