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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税人申報

國税:1.每月電話申報2。每月填寫小規模增值税申報表。一式三份。一季度一交。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報所得税時交。3.每季度報所得税。(網上申報,是用數字證書的,進網站後有提示)
地税:1.每月報城建税,教育附加費,個人所得税。2.還有殘疾人保障金,價格調節基金,防洪基金。(一般一年交一次)3.工會經費。(有專門的軟件報税,地税給的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納税申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小規模納税人申報

法律依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條

增值税納税人(以下簡稱“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税人登記。本辦法所稱年應税銷售額,是指納税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税銷售額,包括納税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税評估調整銷售額。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税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税人,其應税行為年應税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税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税行為年應税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