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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輸出勞務分包

勞務輸出勞務分包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去韓國勞務輸出的流程


1、韓語考試:
所有通過僱傭制赴韓就業的中國勞務人員都必須參加僱傭制韓國語水平考試(簡稱EPS-KLT)並需成績合格。目前,EPS-KLT只在吉林、黑龍江、山東及河南四省舉辦,勞務人員需通過網絡進行預報名,經過抽籤並中籤後方可領取准考證,參加在本省考點舉行的考試。

2、考試合格者體檢: 已通過韓語考試的勞務人員都需按本省地方公共機構的通知參加體檢,具體流程及要求將由地方公共機構統一安排和公佈。

3、製作求職者名簿: 韓語考試合格人員經體檢合格後將被錄入求職者名簿,名簿將向韓國僱主開放供其選人。

4、韓方僱主從名簿選人: 由於僱主原因可能出現相當部分勞務人員不被選中的情況。同時,進入求職者名簿順序與被僱主選中及何時赴韓工作沒有關聯。

5、簽訂勞動合同:
勞務人員所籤工資標準不應低於韓國勞動部發布的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如出現對僱主提出的勞動時間、加班規定、工資水平、保險、休假等重要條款難以接受的情況,請慎重考慮是否簽署合同。

6、)辦理護照: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和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7、行前教育培訓:
行前教育培訓將對韓國概況、赴韓準備、韓國僱傭制相關法規及外籍勞務保護、在韓工作及生活指南、常見問題及應對建議等進行詳細介紹,以幫助勞務人員瞭解相關情況,做好赴韓準備。

8、簽證申請及發放: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申請韓國工作簽證。

9、前往韓國。

10、入崗後二次體檢及上崗前培訓: 根據中韓僱傭制勞務合作有關要求,勞務人員赴韓後還需參加韓方組織的二次體檢,如體檢不合格將會被遣送回國。

11、轉至僱用企業工作。

“去韓國出國打工要什麼條件”,通過上文給出的詳細講解相信我們對於如何去韓國打工已經有了一個基本認識。雖然現在很多國家對我國做出了開放性政策,但是想要出國務工,除了本身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或技術專長外,至少得熟悉其國家的通用語言,畢竟每個國家都還是使用自己的母語最多,當然在以英語為通用語言的國家要方便許多。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出國的問題,歡迎諮詢律師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