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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銷售代運營合同

網絡銷售代運營合同

網絡銷售代運營合同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網絡營銷代運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推廣的營銷項目、推廣安排、推廣的目標網站、款項、交付和推廣期限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以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推廣目的,並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

第三條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規定的工作進度決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該期限(以下統稱合同期限)。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有關的材料等,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2、保證本合同涉及代運營的商品、產品內容真實有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對於所代運營的內容和經營行為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應自行承擔責任,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網絡營銷工作並提交推廣工作的實施報告。

2、對網絡營銷工作成果進行跟蹤檢查以確保其有效性。

3、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諮詢,具體的操作方式 及費用雙方另行簽署協議確認。

4、依合同收取費用。

5、約束工作人員遵守保密規定。

第六條 合同變更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和刑事責任。

第十條 附則

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整履行本合同。

2. 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與以前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款方式 :

第一期:在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元人民幣;

第二期:乙方在3個月內完成甲方要求的推廣目標後支付 元人民幣;

第三期:乙方在6個月內完成甲方要求的推廣目標後支付剩餘款項 元人民幣。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 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運營 合同 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