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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權和發行權區別?

出版權和發行權區別?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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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權和出版權有什麼區別的,發行權和出版權的區別是什麼?

發行權是著作權人的一項財產權利。出版權是合同約定的。

發行權與出版權簡介:

1.發行權是指著作權人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是著作財產權中的一項權利。相對於表演、展覽等直接傳播作品的方式而言,發行權是一種間接傳播作品的方式。一般來説,發行這種方式主要是適用於文字作品、美術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以及計算機軟件等。

2.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約定期間享有專有出版權。圖書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應當通知著作權人,並支付報酬。圖書脱銷後,圖書出版者拒絕重印、再版的,著作權人有權終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