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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證辦理進度查詢應怎麼查?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不動產登記中心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我們都知道他項權證對於辦理貸款房屋的業主是一定要進行辦理的,因為只有辦理了他項權政才可以在銀行貸款,那麼他項權證辦理進度應該怎麼查詢呢?本人可以拿到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產交易中心去查詢,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他項權證辦理進度查詢應怎麼查?

一、他項權證的相關規定

房產在辦理抵押登記時,頒發房產他項權證 ,該證由抵押權人留存,在房產證備註欄有記錄,本人拿着身份證、房產證可以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有關信息(《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八條、 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

房產在還完抵押貸之後,可以從抵押權人(一般是銀行)那裏取回房產他項權證 ,房主應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註銷抵押手續,房產房產他項權證被收回,同時在房產本上註明抵押已解除(《房屋登記辦法》 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

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二十八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將房屋登記資料及時歸檔並妥善管理。申請查詢、複製房屋登記資料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

第四十二條

以房屋設定抵押的,當事人應當申請抵押權登記。

第四十三條

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抵押合同;

(五)主債權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四條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抵押權設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將下列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

(一)抵押當事人、債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二)被擔保債權的數額;

(三)登記時間。

第四十八條

經依法登記的房屋抵押權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申請抵押權註銷登記:

(一)主債權消滅;

(二)抵押權已經實現;

(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

(四)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條

申請抵押權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記申請書;

(二)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 房屋他項權證書;

(四) 證明房屋抵押權消滅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二、辦理他項權證的時間

一、他項權證的辦理一般都是在產權證已經出證的同時辦理,因此,需要購房業主夫妻雙方(未婚需要當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證明)到房管部門辦證大廳親自辦理,他人不能替代。一般辦理後1個月工作日就可以審核完畢,發證給業主了。

二、他項權證概念及含義

1、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不同於認股權證。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2、一般房產購買,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

3、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

4、他項權利登記是指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 因為貸款按揭購房的業主,產權目前是處在銀行抵押狀況,所以必須在房管局辦理他項權證,證明該房正在抵押按揭狀況。避免沒有辦理他項權證出現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況。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本實施細則實施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不動產權力未發生變更、轉移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強制要求不動產權利人更換不動產權屬證書。

綜合上面所説的,他項權證對於房主來説是特別重要的,在辦理他項權證的手續也是必須要合法,他項權證是要在房主還完貸款的情況下,銀行才會把他項權證歸還,對於房主拿到了他項權證才算是真正的擁有了房屋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