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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怎樣的?

瀋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超過瀋陽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此外,階段性開展公積金貼息貸款業務。

瀋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怎樣的?

瀋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1、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

為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關於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各繳存單位應當嚴格執行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中心將不再受理繳存比例高於12%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  

瀋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以往一些效益好的企事業單位給職工繳存公積金的比例高達15%至20%,今後這種情況都將不被允許。

2、困難企業公積金繳存比例可降至5%

根據住房公積金政策“限高保低”的原則,繼續保持瀋陽市原住房公積金5%-12%的繳存比例區間不變;困難企業可根據經營現狀,在此區間內申請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

瀋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讓困難企業降低繳納公積金比例及緩交的政策有助於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穩定企業發展,提高民營企業繳納公積金的積極性。

3、繳存公積金月工資基數不得超過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

根據規定,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超過瀋陽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對超出3倍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瀋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降低過高的繳存比例,可以縮小收入差距,符合住房公積金制度公平性、合理性的要求。

4、開展公積金貼息貸款業務

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購房貸款資金需求,方便職工辦理貸款業務,促進瀋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瀋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階段性開展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業務。

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是指管理中心將受理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轉由承辦銀行使用銀行信貸資金髮放,貸款職工只需按公積金貸款利率向承辦銀行還本付息,承辦銀行自營性貸款利率與同期公積金貸款利率之間的利息差額,由管理中心承擔。

一些比較困難的企業的公積金繳存比例也是可以有所降低的。每個地區跟每個地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也是不同的,單位不同的話繳納的有可能也是不同的,大家需要了解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