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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基數4000什麼意思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住房公積金基數4000什麼意思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城鎮住房公積金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它覆蓋符合繳存條件的用人單位內所有在職職工,無論其單位性質如何,無論其家庭收入怎樣,無論其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都必須按國家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據介紹,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繳存部分,這部分屬於職工工資;二是單位每月為職工個人繳存部分,這部分實質上是單位以住房公積金的形式給每名職工增加的住房工資,屬於職工薪酬的一部分。這兩部分都歸職工個人所有,主要基於住房公積金的本質屬性,即工資性。住房公積金不屬於職工福利,這個概念不能模糊。

依據國務院頒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户設立手續;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的設立或轉移手續。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也就是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是一回事,不過,同時有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這些員工,可以説工作單位、工作性質都是比較好的,有一部分的用人單位會選擇性的給員工買社保,甚至有絕大多數的私營單位根本就不給員工存繳住房公積金,所以,相關制度的落實是很不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