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租賃

代辦租賃合同可以代簽嗎

代辦租賃合同可以代簽嗎

在生活中,租賃人把閒餘的房屋或者其他的閒置物租賃給另外的承租人,簽訂的合同就是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可以保障雙方的利益,減少不必要的糾紛。有的屋主或者租客沒有時間到現場直接簽訂租賃合同的就會找他人代辦租賃合同,很多人並不明白代辦租賃合同可以代簽麼?

一、租賃合同可以代簽嗎

房屋租賃合同是可以代簽的。為了避免糾紛需要提交由委託人出具的帶有親筆書寫的授權委託書,並提交委委託人和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沒有明確授權別人代簽字,則合同是無效的。授權委託書中需要註明委託的事項,以及授權委託的權限。無論是委託人或者是受託人都應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因為特殊原因,房屋所有權人不能到場籤合同;由其授權的委託人代簽,一定要求委託人提供產權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並且該授權委託書必須經過公證。簽約後,對方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與合同一起妥善保管。如果對方不能提供授權委託書或者授權委託書未經公證,可以暫緩簽約;或者簽約後在合同中約定:在對方提供上述文件之前或者房屋所有權人補籤之前,合同不生效,且不支付任何價款。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二、租賃合同能代簽的身份確認

在簽訂合同時,應該如何讓對方知曉自己的代理身份呢?《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此,雖然代理人在合同上簽名,但代理必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要讓對方知道自己實施的是代理行為。如果員工代表企業以代理人的身份去簽訂合同,原則上應當出示公司的委託書,或者在合同上加蓋公司公章。

回答是肯定的。其實不管是什麼合同都是與當事人的利益密切相關的,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在法律上原則是不能代簽的,應該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但是因為一些特殊原因,實在不能簽訂合同的可以出具委託書辦理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