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買賣

在我國買房子籤合同可以代簽嗎

在我國買房子籤合同可以代簽嗎

説起來現在人們的產權意識是非常的強烈的,在籤購房合同的時候有很多人都強烈的要求最後的落款必須要是兩個人的名字,但也有一部分人卻絕對的反其道而行之,那就是讓別人去代替自己在合同上簽字。可能這部分人之前沒有了解過,在我國買房子籤合同可以代簽嗎?

一、在我國買房子籤合同可以代簽嗎?

房屋產權人家屬代簽合同是否有效,應以被委託人是否擁有產權人委託書為依據,如果沒有則無效。

1、購房合同一般都需要購房人簽字確認,這是公民的權利。因為合同法規定,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

2、如果購房人確因特殊情況而無法簽字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成年公民作為代理人進行簽名和捺印。

3、只要有購房人的書面委託,代理人代簽就是有效的。

二、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情況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行為,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屋買賣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訂合同,他們不能獨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屬無效合同。

2、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他們進行房屋買賣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為能力人自己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3、以欺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這是指一方當事人以捏造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致使對方當事人發生錯誤認識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4、以脅迫的手段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指一方當事人以使對方財產、肉體或精神上受損害相威脅,迫使其產生恐怖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5、乘人之危簽訂的經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於危難之際或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明顯不利的條件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6、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故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7、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又無據可查的,亦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其實讓別人代簽也並不是絕對的不可以,關鍵是開發商或者是業主本人都必須要審核委託書的,但是為了避免房子這麼重要的不動產在產權歸屬的問題上發生爭議,籤購房合同的時候最好是能夠親自到場,真的因為特殊情況沒辦法到場的話也可讓讓別人代簽,但要以書面委託的形式作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