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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的注意要點有哪些

汽車租賃的注意要點有哪些

汽車租賃是當下興起的行業,人們租賃汽車的目的已不再僅限於婚慶,出遊、商務接待等目的的汽車租賃需求在不斷增長。大部分人可能並不避諱租車,但一考慮到複雜的權責事項便頭痛不已,比如,出了交通事故誰來負責,汽車在出租其間出現故障,誰來判定責任,等等。本站的編輯將在本文中為大家説明相關問題。

一、定義

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人將租賃汽車(包括載貨汽車和載客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汽車租賃的實質是在將汽車的產權與使用權分開的基礎上,通過出租汽車的使用權而獲取收益的一種經營行為,其出租標的除了實物汽車以外,還包含保證該車輛正常、合法上路行駛的所有手續與相關價值。不同於一般汽車出租業務的是,在租賃期間,承租人自行承擔駕駛職責。汽車租賃業的核心思想是資源共享,服務社會。

二、汽車租賃的義務責任

汽車租賃公司需要承擔的責任

承租人在車輛輛正常維修、保養、年審和保險由汽車租賃公司負責。因承租人延誤車輛的保養或年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要按《車輛使用手冊》操作及保養。在出車前,必須作常規檢查,如機油、剎車油、冷凝水、輪胎氣壓和燈光等,若發現問題,須速送租車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修,否則後果自負。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有義務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車及其有關的證件,保持車身清潔直到歸還租賃公司為止。如有遺失應即時通知租賃公司及有關部門。

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儘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1、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A.未依法取得租賃物的相關證件; B.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C.權屬有爭議的。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如租賃物的規格、質量、數量等。

2、 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

3、 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採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户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於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4、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

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或押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範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同時對於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

5、 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1)作為承租方,經過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賃關係不因轉租而影響。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因轉租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6、 租賃合同之妥善保管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租賃物,如果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及配套設施損毀、滅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租賃物,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 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對維修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但也可以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維修義務。

8、 其他事項

在合同中,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對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儘可能保障雙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閲讀本文以後,大家應該對汽車租賃的注意要點以及主要的權責事項有了清晰的認識。其實當前汽車租賃行業在不斷髮展、不斷完善,租賃前妥善約定相關條款、分清權責,對於租車人來講也可規避許多風險。如須瞭解更多知識,歡迎登陸本站網站與專業人士進行溝通交流。

標籤:汽車 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