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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發票怎麼鑑別真偽

房租發票怎麼鑑別真偽

房租發票鑑別真偽流程是:

審查發票是經濟法律監督的經常性工作。

其具體方法是:

(一)審查發票的有效性。

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發票版式,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如果發現逾期使用舊版發票報銷,應查清情況,判斷是否存在問題。

對發票要看其印製是否清晰,有無錯漏,辨明真偽。

審查比較同期發票的新舊程度,看是否屬於使用早已廢棄不用的發票,弄虛作假,拿出來報銷。

(二)審查發票的筆跡。

看發票台照、日期、品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的字跡、筆體、筆畫的精細、壓痕是否一致。

有無用藥劑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塗改痕跡。

(三)審查發票的複寫情況。

看複寫的字跡顏色是否相同。

發票的正面和反面都應仔細看一看,本應一式多份複寫的是否符合複寫的實際情況。

背面有無局部複寫的痕跡。

發票的第二聯如果不是複寫的而是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的,就説明存在問題。

(四)審查發票的填寫字跡是否位移。

税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在印製裝訂發票時,各聯次的縱橫行列都是對齊的,有固定位置。

如果發票各聯填寫的字跡有不正常的位移,就可能存在問題。

(五)審查發票的填寫內容。

看發票報銷聯的抬頭、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是否填寫齊全;

看發票物品名稱是否具體、正確、清楚,如寫的類名稱——生產用品、辦公用品、交電、百貨、日雜、土產,且金額較大,對這種情況不論付款用現金還是轉賬,都可能存在問題。

(六)審查物品名稱是否為用票單位的經銷範圍。

如家電維修部、加工門市部的發票,物品名稱卻是煤炭,顯然存在問題。

(七)審查用票單位同發貨單位、收款單位的名稱是否相符。

(八)審查發票台照寫的購貨單位同實際收貨單位、付款單位的名稱是否相符。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