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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租店面違約了會打官司嗎?

一般租店面違約了會打官司嗎?

一、一般租店面違約了會打官司嗎?

因為店面違約發生糾紛,一般不用打官司解決,先協商或者找相關部門調解。房屋租賃糾紛解決辦法包括:

1、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二、因為店面租賃違約起訴如何選擇法院?

當準備打官司時,首先得知道自己應該去哪個法院起訴,一般來講,當事人可以選擇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但也可以選擇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有些法院説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屬於屬地管轄是不正確的。確定管轄法院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覆》規定:“凡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説被告所在地法院也是有管轄權的。

三、店鋪租賃合同糾紛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打官司需要準備的材料

1、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有身份證、常口信息、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2、原、被告租賃合同關係的證明材料:租賃合同,中介簽訂的居間合同等;

3、租賃房屋系合法出租的材料: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公房租賃證等;

4、原告按約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比方租金收條、打款記錄等;

5、被告未按約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催其履行的通知函、律師函等。

綜上所述,店面租賃違約後,如果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方可以找有關部門調解仲裁,在這些手段都無效的情況下才能考慮打官司。如果涉及的賠償數額不大,打官司是沒有必要,畢竟打官司也會花費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