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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天半畝地,徵地補償款近50萬

案情簡介

45天半畝地,徵地補償款近50萬

廖某系北京密雲縣某村農户,1996承包了在村東邊一塊土地,承包期為30年,土地上原來是種的杏樹,大概有100多棵,年份比較長,直徑都超過20釐米。2013年初廖某開始種植平菇,為此他專門蓋起了大棚,一面是磚,一面是鋼架,僅大棚就投入兩萬元。另外平菇的進價非常昂貴,4.5元一株,根據多年種植平菇的經驗,廖某買了5萬株,共計22.5萬元,可惜才種了幾個月,麻煩就來了。2013 年11月份,廖某被村裏告知,由於南水北調來水調入密雲水庫調蓄工程項目,臨時要徵用他在村東邊承包的近400平的土地,徵用期為2年。由於是臨時徵用,2年之後土地會還給廖某,所以補償非常低。該村村委會在與廖某談補償時,完全不考慮廖某為種植平菇所投資的設施、大棚、平菇棒、原料等,4.5元一棵買的平菇棒,村裏給的補償價是5元一棵,至於杏樹的補償,1000一棵,也低於村裏其他人1500一棵的標準,而廖某的杏樹明顯比其他人家的杏樹長的更高更粗。最讓廖某受不了的是村委會徵收辦的人員認為,平菇的種植由於沒有營業執照,不存在停產停業損失,而且是在同一塊土地上同時種植了杏樹和平菇,同時補償不符合規定,所以在樹和平菇之間選擇一種補償,至於其他的設施、原料、修建大棚的費用一律沒有。進行了幾次談判之後,補償數額始終得不到提高,村委會估計也磨光了所有的耐心,在12月初,半夜派人到廖某村東邊的土地上把所有的杏樹全部砍倒,平菇也全部被剷平,第二天一大早,村裏有人發現這種情況,把地上的樹還有平菇全部搶走了,僅剩下一片狼藉。萬幸的是,廖某提前就諮詢過本站的徵地拆遷律師團律師,我們提前就判斷到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會遇到強拆,並將風險和應對辦法告知廖某,到此,廖某才真正下決心委託律師。受廖某委託後,本站的徵地拆遷律師團立即進行了案件研討,本案最大的焦點之一就是同一塊土地上同時種植兩種以上的作物,到底該不該同時補償?對方説不符合規定,那麼這個“規定”到底是什麼規定?還有營業執照註冊地和被徵收土地不符時,停產停業損失就絕對沒有嗎?至於其他的大棚補償,原料補償都是必須補的,這個沒有任何疑問。

辦案思路及心得

其實這個案子並不複雜,我們只要確定一個辦案思路,逆向思維,我們不要順着對方的路線走就行:首先,找到我們應該獲得補償的法律依據,徵地補償的時候,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地上附着物的補償,青苗的補償都是法定的補償項目。所以,要補償的項目包括,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權補償,大棚補償,杏樹補償,平菇補償,這些還不算上人工、原料等。第二,對方違法的地方,這個京密引水渠項目的補償標準、補償方式,還有整個項目相關的批文、手續,這些內容,對方沒有向我們公告公示,如果手續不齊全那就是違法徵地,這頂帽子扣上去,誰也好受不了。第三,我方的損失,廖某並不是不同意徵地,但是在沒有談妥補償的情況下就把樹砍了,把平菇鏟了,違反了先補償後徵地的法定原則。只要我們收集好損失的證據情況,這損失是對方賴不掉的。

裁判結果

2013年12月,本站的徵地拆遷律師團律師針對本案做了幾項重要的政府信息公開,包括南水北調來水調入密雲水庫調蓄工程項目立項文件,徵地批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發現其中很多手續都有缺失。來年1月初,律師帶着以掌握的資料,與該村徵收辦進行了幾次談判。雖然對方不佔理,但是態度卻十分強硬,依“規定”就是不給提高補償。但違法就是違法,此案不僅程序違法,實體上更是缺失很多關鍵手續,本來該村徵收辦工作人員欺負廖某不懂徵地程序已經徵地涉及的相關法律,以勢壓人,但經過幾輪交鋒之後,掌握大量證據籌碼的本站的徵地律師步步為營、據理力爭,迫使對方不斷妥協,最終對方不僅同時補償了杏樹和平菇的損失,其中平菇按照7元每株進行補償,大棚和生產資料補償為4萬,加上各種補償項目,廖某不到半畝地的徵地補償款為48萬元,而且徵用兩年以後土地使用權還會還給廖某,這在全國的徵地補償案例中都是極為罕見的巨大勝利:45天,半畝地近50萬徵地補償款!廖某簽完安置補償協議之後,該村負責徵地工作的負責人對我們説,當地實際的徵地補償標準就是每畝17到20萬,如果以廖某的情況來換算,相當於1畝地補了近100萬,這是想都不敢想象的,但是本站的徵地拆遷律師團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