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應該去哪裏解決
房屋租賃糾紛處理:
1、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達成調解協議。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解決或者向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判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
房租住不滿一個月租金咋算
房租仍然按照合同約定的月租金的金額來收取。《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
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還有效嗎
出租人死亡租賃合同還可以繼續有效的,一般在租賃期間,出租合同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示,受法律保護。出租人死亡並不影響原租賃合同的效力。當出租人的繼承人繼承房屋時,繼承人就自動成為新的產權人,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出租人的繼承人無權收回房屋。這主要是為了保護...
-
房產證寫了國有土地租賃的期限是多久?
在我國,土地是歸屬國家所有的,但是即使是國有土地,居民也是有機會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同時可以進行土地使用權租賃。但是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也並不是永久的,國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最長租賃期限不能夠超過法律規定的同類用途土地出讓的最高年限。國有土地長期租賃的...
-
承租人可以轉租嗎
可以。但承租人轉租房屋必須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