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出現糾紛怎麼處理辦法?
一、租房出現糾紛怎麼處理辦法?
1、首先考慮協商解決租房糾紛
當發生租房糾紛時,應該首先考慮以協商的形式解決糾紛。發生糾紛時,租賃雙方應該理性的換位思考,不要將糾紛擴大化。
2、協商不成的,可以請相關的組織調解
發生租房糾紛時,租賃雙方往往不能心平氣和的協商問題,這時就需要請求外部的協助。居委會、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律服務工作者都可以幫助進行調解。
3、通過申請仲裁解決租房糾紛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租房糾紛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租房損害東家東西怎麼辦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租客應及時通知房東修復。房東應在接到租客通知後的七天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租客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房東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租客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租客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租客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出租房東西損壞是火災等因素造成,則屬於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則賠償。
4、出租房東西損壞是個人租房糾紛,主體是以個人為單位的,如果以單位的形式進行房屋的租賃,同時又發生租房糾紛類問題不算在個人租房糾紛範疇。個人租房糾紛通常情況下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如果協商不能達到雙方的共同意願,則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關法律機構介入進行解決。糾紛通常由於合同未對相關事項做詳細説明,所以在約定時應當對相關事項予以説明。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關於房屋的租賃產生一些糾紛的話,首先是需要和對方來進行協商的,主要就是關於租金的支付等相關的問題,容易發生一些糾紛。實在是沒有辦法達成一致的意見的話,這個時候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也是屬於合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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