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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上的宗地面積必須填寫嗎?

一、不動產權證上的宗地面積必須填寫嗎?

不動產權證上的宗地面積必須填寫嗎?

不動產權證上的宗地面積必須填寫的。不動產權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當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後,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當事人持有不動產權屬證書,就能夠證明自己是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的物權的權利人。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二、不動產權證應該如何辦理才是有效的?

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證,辦理程序如下:

1、預約:目前一般是申請人登錄不動產登記中心網站提出預約申請。

2、申請:申請人在預約時間前往預約的受理點取號後,在業務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3、受理:受理人員查驗登記範圍、申請主體和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當場向申請人出具受理憑證;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4、審查:審查人員按照法律、法規等規定進行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查過程,有關事項需要進一步證明的,通知申請人補充材料。

5、登本:符合登記條件的,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本。

6、辦理結果:申請人到不動產登記機構領取辦理結果。

辦理不動產權證只要準備好辦證所要求的材料,按照辦證程序辦理即可有效。

三、不動產權證辦理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舊證書仍然有效

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並行使用。

2、不會強制換新證

只要房產不涉及變更、交易等事項,不需要特意去更換成不動產證。

3、新證辦理只多一道工序

辦理不動產證的手續和原房產證的手續一樣,不需要增加任何費用。唯一區別,在於辦理房產證過户只需要將圖紙直接複印即可,而不動產證需到測繪院重新出具一份帶編碼的圖紙。

權屬證書是證明物權的憑證。權屬證書也可以作為權利存在的證據,但它不是確權的主要依據。即使將權屬證書移轉給他人佔有,如果登記的內容中沒有記載物權變動的,物權本身也不發生變動。不動產權證中有項目發生變化的需要及時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