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公司高管家暴妻子時間,家暴!零容忍!!!
今天凌晨,陝西一公司高管因家暴妻子被停職的新聞衝上了微博熱搜。來自陝西空港新絲路商貿有限公司的通報稱:家暴男系本公司綜合部經理王某,公司已將其停職,並移交集團紀委調查處理。這個事情陝西省婦聯也在密切關注。
在疫情期間,筆者個人就接到多起稱受到家暴要離婚的諮詢,因為大家都關在家裏,二十四小時面對面,活動空間小了,情緒壓力大了,很可能就發生衝突。那麼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衝突都是家暴嗎?不一定。丈夫生氣把碗摔了,妻子生氣把丈夫踹下牀,孩子上網課不專心家長怒吼孩子,這些可能都算不上。
那麼,什麼是家暴行為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和陝西省《陝西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辦法>》,家暴分為以下四類:
1.身體暴力:對身體的各個部位直接施加的攻擊行為,比如打耳光、揪頭髮、推搡、拳打腳踢、拖拽或者使用器物傷害對方的身體,比如用皮帶抽打、用小刀扎、捅或者用煙頭燙身體的某一部位;
2.精神暴力:通過侮辱、誹謗、辱罵、貶低、恐嚇等方式,直接傷害對方的自尊心,使用拒絕溝通或者故意冷淡、不允許對方和外界接觸、不給治病等手段對對方進行精神折磨,強迫對方做不願意做的事;
3.性方面暴力:在對方明確表示不同意的時候,用暴力、脅迫手段威脅對方發生性關係,或殘害對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為;
4.經濟控制:通過對家庭中的金錢財物、時間、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對方的行動和意志的自由。
總之,家暴者的目的,就是通過實施家暴行為,讓對方恐懼、害怕,失去意志自由,從而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通過什麼途徑保護自己?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和《陝西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辦法>》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指出了保護自身權益的途徑: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本次事件發生後,省婦聯已經滅且關注到這個事件,並指示西安市婦聯介入調查。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3.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施暴者王某所在的單位也是及時介入這件事情,並派人上門看望王某的妻子。
4.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5.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6.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7.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
遭遇家庭暴力和虐待時需收集哪些證據?
1.醫院的診斷證明;
2.向熟人展示傷處,請他們作證;
3.收集物證,如傷害工具等;
4.遭遇家庭暴力等嚴重傷害和虐待時在場的人員,請他們作證;
5.及時對受傷部位拍下照片;
6.求施暴者自認,簽署悔過書、保證書、道歉視頻中承認具體施暴行為;
7.傷情較重撥打“110”報警的,警方的接處警記錄、受案回執、調解協議等留存記錄對日後主張對方家暴是非常有力的證據。同時,報警後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要求警方出具《告誡書》。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1.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包括三個層次,一是被害者受傷後的人身損害賠償;二是如果離婚,施暴者作為離婚的過錯方,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其少分財產;三是如果離婚,無過錯方還可以要求家暴者進行離婚損害賠償;
2.行政責任:如果施暴者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則由公安機關給予其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拘留,並且受害者樂意要求公安機關對其出具告誡書;
3.刑事責任:如果施暴行為嚴重,觸犯了刑法,就需要承擔形式責任,家暴者一般會觸犯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
網上流傳的視頻裏,孩子和媽媽慘烈的呼叫聲讓人聽了特別難受,很顯然她們遭受了嚴重的傷害,尤其是孩子,看着爸爸家暴媽媽,心理上會受到嚴重的衝擊。在此我希望給所有遭受家暴的受害者提個醒,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面對家暴不沉默,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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