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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還能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

離婚後還能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後還能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

在現實社會中對於夫妻離婚的情況是比較普遍的,很多時候夫妻離婚是因為性格不和,離婚的時候對於財產問題是要進行分割,雙方可以進行協商,面對這樣的情況,那麼離婚後是否還能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夫妻雙方已經協議離婚了並且辦理完了離婚登記手續,通過離婚協議對夫妻共同作了相應的分割,該協議是基於雙方協商一致達到的,一般情況下,一方無權要求重新分割財產除特殊情況以外。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簽訂離婚協議書並去民政部門申請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的離婚方式。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因此,協議離婚後財產還可以重新分割的情況有: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如果您有婚姻糾紛以及需要進行財產的重新分割,一定要注意法律的相關規定以及訴訟時效等問題,建議您聯繫專業的離婚律師幫助您爭取更多的合法權益

標籤:財產 分割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