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專利法第26條內容

法律1.07W
專利法第26條內容
專利法第26條內容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的內容具體如下: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説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2、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3、説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説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説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4、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説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5、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説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説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