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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報銷急診章要求

法律3.21W
醫療報銷急診章要求
門急診報銷比例

在職員工


1.在職員工在本市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就診——90%。


2.在職員工在非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就診——70%。


退休人員


1.70週歲以下退休人員(非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就診)——70%,其中15%補充醫療保險。


2.70週歲以下退休人員(本市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就診)——80%,其中10%補充醫療保險。


3.70週歲以上退休人員——80%,其中10%補充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