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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危險駕駛行為的內容

法律1.52W
六大危險駕駛行為的內容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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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的六大特點


1、組織嚴密、行動詭祕:一般採取把人員騙到異地參與,實行上下線人員單獨聯繫,而組織者異地遙控指揮;

2、殺熟:以“找工作”、“合夥做生意”、“外出旅遊”等為藉口,誘騙親戚朋友、同鄉同事等到異地參與傳銷;

3、編造暴富神話:利用一套貌似科學合理的獎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説理論,鼓吹迅速暴富,鼓動人員加入;

4、洗腦:對加入傳下組織的人以集中授課、交流談心等方式不間斷的灌輸暴富思想,使參與者深信不疑;

5、高額返利:制定一套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強的“高額返利計劃”,在組織者鼓譟下,讓人產生投資慾望,輕率加入傳銷活動;

6、商品道具、價格虛高:傳銷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發展人員,騙取錢財,因此被傳銷的商品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很多是難以衡量價格的化粧品、營養品、保健器材、服裝等,部分商品是“三無”商品。

綜上所述,傳銷屬於非法集資的説法是不準確的,雖然這兩者具有一定的相同點,但前者是通過產品銷售直接進行非法牟利,後者是通過投資理財騙取受害人資金,傳銷具體有組織性、欺騙性、受害人範圍集中、商品道具化、虛假利潤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