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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兑換幾天

法律3.05W
支票兑換幾天
現金支票有效期幾天

支票的有效期是10個自然日,從簽發支票的翌日開始算起,6.23開的支票,7.3是最後一天向銀行作提示付款。


由於支票是代替現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較短。我國《票據法》規定: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綜上所述,為了讓銀行更好的兑現現金支票,我們需要認真閲讀現金支票注意事項,在填寫時應當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同時也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對應的銀行進行兑換現金,以免發生超期提取不到現金的情況。希望以上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