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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拒絕探視權

法律1.11W
離婚協議 拒絕探視權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後要是拒絕探視權該怎麼辦?

婚姻法規定了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並且在父或母探視子女時,如出現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視的權利。這裏應明確探視權中止的法定理由是: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當父母的探視行為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時,人民法院才能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