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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樓梯算補償面積

法律3.16W
拆遷樓梯算補償面積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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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屋補償公攤面積怎麼算

房屋徵收補償金的標準直接關係着被徵收人的切身利益,從以往情況來看,也是多數土地徵收矛盾產生的根源。為此,《條例(草案)》着重進行了規範。記者瞭解到,國務院《徵收條例》規定了房屋徵收補償的最低標準,要求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自2006年以來,針對房價趨高的現實情況,依法確立並執行了以“就地房屋補貼”作為基準的補償標準,以“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作為結算補償金的標準,並規定了25平方米的住房保證面積、10 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積以及45平方米的有償改善面積,在當時較好地保障了被拆遷人的居住權益、改善了其居住條件,得到了社會的認同。但是近幾年來,房屋徵收基本上為徵收多層、補償高層,高層住宅的公攤面積一般遠遠大於多層住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被徵收人居住條件的改善。在調研中,市民對這一問題反映比較強烈,而且,實踐中進行的房屋徵收項目,也都在具體工作中通過不同方式,增加一定的面積補貼。

基於以上情況,按照保持政策延續性、保證補償標準不降低並適當改善的總體思路,《條例(草案)》第二十一條規定了以下就地房屋補償標準:“徵收住宅房屋實行就地房屋補償的,應補償面積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按照被徵收房屋面積給予補償;

(二)被徵收房屋面積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計算;

(三)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

(四)被徵收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由被徵收人按照徵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五)被徵收人在本市其他區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公有住宅房屋的,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徵收房屋面積之和大於二十五平方米的,不適用本款第二項的規定;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徵收房屋面積及住房改善面積之和大於四十五平方米的,不適用本款第四項的規定;

(六)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據瞭解,按照以上標準,相比2006年拆遷管理法規的補償標準,增加了規定“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補償面積”,即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部分,作為應補償面積,由徵收人給予補償。“這樣就把公攤面積還給居民了,讓居民改善住房面積。”

公攤面積雖然不屬於個人,但是屬於大家集體的,但是在房產證上也是有標明的,因此也必須納入拆遷補償的範圍。拆遷補償對於面積計算的時候,一定要確保面積考慮的全面,這也是保護拆遷户合法權益的需要。如果對於拆遷的公攤面積有疑問的,可以諮詢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