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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爭撫養權

法律2.56W
離婚後可以爭撫養權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夫妻離婚後怎麼爭孩子撫養權


    首先,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文化學歷等一般差距不大,但這並不表示就沒有差距,比如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其次,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孩子特別對於學齡前兒童,不是夫妻一方帶,而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最後,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對其最為有利一方撫養。


    由此可知,在法院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的時候,會依據很多情況,但原則上一定得有利於離婚的子女的生活。關於夫妻離婚後怎麼爭孩子撫養權的問題,由於男方與女方的特殊性,二者在爭取過程中的技巧也是有着相當的區別。但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二者一定要生活條件、經濟能力良好,並且能爭取到孩子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