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修改的借條法院怎樣判

法律8.75K
修改的借條法院怎樣判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修改的借條法院怎樣判以及相關法律規定

修改的借條法院怎樣判以及相關法律規定“打了欠條,但沒有註明應還期限”:欠條沒有過註明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寫欠條時起計算,你這欠條應是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了。
2、如果你起訴:在你無法證明你曾經在寫欠條後2年內一直向他索要的情況下,法院可能駁回。
3、如果你能證明寫下欠條後的2年裏你一直在找他索要、而且最後一次索要到起訴時並未超過2年:法院可以受理。
4、“還有如果他跑到外地去了,法院會不會因為找不到他本人而管不了這事?”:
(1)不會,只要你的欠條還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你又有他的身份證信息:法院可以在找不到他時公告送達、然後缺席審理並判決他還錢。
(2)在判決生效後: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只要能找到他的財產,找不到他本人也一樣可以執行他的財產。
5、建議:先去找好你曾經在前2年內催他還款的證據,如果現在還能與他聯繫,可以打電話讓他還錢同時錄音,或者讓他重新給你寫個條,這樣就不會超過訴訟時效了,然後到法院去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