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保單現金價值,強制執行

法律1.37W
保單現金價值 強制執行
現金價值

現金價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時,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退還的那部分金額。在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根據保險事故發生的概率來確定保險費率(即定價),事故發生概率高則保險費率高,反之則保險費率低。但在壽險當中,由於交費期一般比較長,隨着被保險人的年齡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將越來越高,保險費率也必然逐漸上升直到接近100%,這樣的費率不僅讓投保人難以承受,而且保險也已經失去了意義。


為此,保險公司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採用“均保險費”的辦法,通過數學計算將投保人需要交納的全部保險費在整個交費期內平均分攤,使投保人每期交納的保險費都相同,簡單地説,就是年輕的時候多交一些,年齡大時少交一些,平均每年交的一樣多。被保險人年輕時的死亡概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比實際需要的多,多交的保險費將由保險公司逐年積累;被保險人年老時死亡概率高,投保人當期交納的保險費不足以支付當期賠款,不足的部分將正好由被保險人年輕時多交的保險費予以彌補。這部分多交的保險費連同其產生的利息每年滾存累積起來,就是保單的現金價值,相當於投保人在保險公司的一種“儲蓄”。


隨着公民法律和提前預防的意識不斷提高,會有許多的公民會購買相應的保險來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那麼在購買保險時也是要提前繳納一定的保險費用,其中人壽保險費用包括了保費以及附加項目的保費,通常事故發生的概率比較高時,那麼相應的保險費用也是會有所上升和提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