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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可以索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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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可以索要賠償嗎
離婚後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可以索要賠償嗎
離婚後發現孩子非親生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該條款作為兜底條款,包含其他內容,女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婚外異性發生過性關係的才會引發目前的結果,女方的行為屬於嚴重違反夫妻之間忠實義務,構成重大過錯,男方有權請求女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關於已經支付的撫養費能否主要要回,目前尚存有爭議,但是主流觀點是,男方在沒有法定撫養義務的前提下、受欺詐而撫養非親生子女的,併為此支出撫養費是應予以返還的。
具體返還的標準還是會根據雙方的家庭情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綜合判定後酌定金額予以返還。
在提起離婚訴訟期間,主張孩子非親生的、並且已經發現孩子非親生,可以提供初步證據予以證明,提供的親子鑑定結果法院認定無效後,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鑑定,由法院指定鑑定機構重新做親子鑑定,法院批准做司法鑑定後,女方若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法院也可以推定為確實不存在親子關係,認定孩子確屬非親生,對男方的訴訟請求酌情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