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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出生證明醫院説存根丟了怎麼辦

法律1.23W
補辦出生證明醫院説存根丟了怎麼辦
補辦出生證明醫院説存根丟了怎麼辦
1.出生證明醫院存根丟了,可以找一下當時的病歷存根,並找到當時接生的醫生,醫生如果能證實此事,讓醫院開一張證明,到婦幼保健所辦理補辦手續。出生證明丟了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1、已經辦理過入户手續的,出生證明丟了,到派出所查出入户時遞交的出生證的存根,把複印下來,然後讓派出所出一個證明,直接到婦幼保健所去辦理。2、派出所找不證明到存根的。需要做一個掛失申明,讓派出所開張證明,7天之後,帶着户口本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到婦幼保健所補辦醫學出生證明。3、沒有辦理入户手續的,要找到能證明當時出生情況的證明,知道出生證的編號,辦一個掛失申明後,到當地婦幼保健所補辦。4、不知道出生證的編號,又沒有開出生證明的。到出生醫院,查找醫院當時住院的記錄,請醫院補開一張醫學出生證明,然後到婦幼保健所辦理補辦手續。5、確實在醫院出生,找不到病歷存根的,找到當時接生的醫生,醫生如果能證實此事,讓醫院開一張證明,到婦幼保健所辦理補辦手續。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第二十三條 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有產婦和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情況的,應當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户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