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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驗收後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法律1.18W
工程驗收後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醫療期間產生的費用,包括:醫藥費、誤工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計算;收入不詳的,可參考當地同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誤工時間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因傷致殘的,可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因殘疾產生的費用,包括: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其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無收入或僱工的,參照當地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計算。護理期限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但最長不超過20年。


因受害人死亡產生的費用,包括:喪葬費,以及辦理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的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喪葬費為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


三、人身傷害司法鑑定費用由誰承擔


1、鑑定費用的承擔原則


法鑑定機構應當統一收取司法鑑定費用,收費的項目和標準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


司法鑑定的鑑定費仍然是按照,誰提出,誰預先繳納的原則!因此,最終的鑑定費用的承擔還是與鑑定結果相關係的。按照我國司法鑑定規則的規定,經過鑑定,屬於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行為、造成醫療損害結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按照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比例承擔法律責任。也就是説,誰提出做司法鑑定的誰應當預先繳納鑑定費用,如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由醫療機構承擔法律則比例的鑑定費用,將退還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屬的預繳費用。


2、鑑定費用的減免


在我國的雙方鑑定規則中沒有具體規定,鑑定費減免的情況。但是,我國各個地方都有出台,減免交納鑑定費的輔助性法規,對符合法律援助的委託人申請司法鑑定,憑法律援助機構受理法律援助申請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鑑定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應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鑑定機構予以減半或免收鑑定費。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因為,經濟困難無法交納鑑定費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關規定,積極申請法律援助,爭取減免鑑定費用。


3、收費標準的確定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統一,因此,我國的相關法規也規定了司法鑑定費用本地化的原則,也就是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來確定,鑑定費用的收費標準。


司法鑑定費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規定。


如果在進行訴訟的時,也會需要雙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和材料,那麼當證據需要通過專業的鑑定時,也會需要通過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如果當事人對司法鑑定做出的鑑定結果不認同時,也是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必要時也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