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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承包水利工程協議書

法律1.06W
合夥承包水利工程協議書
水利工程承包範圍有哪些內容

1、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


2、二級資質


可承擔工程規模中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築物級別3級以下水工建築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規模限制在以下範圍內:壩高7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於8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於1000米、堤防級別2級以下。


3、三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


(1)小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築物級別4級以下水工建築物的施工總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範圍內:壩高4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0MW以下、泵站總裝機容量800K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於6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於500米、堤防級別3級以下。


注:1.水利水電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發電、供水、治澇、水環境治理等為目的的各類工程(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水工建築物(壩、堤、水閘、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與涵管、取水建築物、河道整治建築物、渠系建築物、通航、過木、過魚建築物、地基處理)建設、水電站建設、水泵站建設、水力機械安裝、水工金屬結構製造及安裝、電氣設備安裝、自動化信息系統、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土地整治工程建設,以及與防汛抗旱有關的道路、橋樑、通訊、水文、鑿井等工程建設,與上述工程相關的管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詳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術語標準》(SL26-2012)。2.水利水電工程等級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確定。3.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水利水電工程建築、水利工程施工、農田水利工程、水電站動力設備、電力系統及自動化、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水利機械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