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狀態犯
重婚罪是狀態犯
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重婚罪屬於繼續犯,不是狀態犯。所謂的繼續犯(也稱持續犯),是指犯罪既遂以後,犯罪行為與行為所造成的不法狀態同時處於繼續或持續之中的情況。
最典型的就是非法拘禁罪。
此外,常見的繼續犯還有:
持有型犯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非法持有假幣罪,窩贓罪,窩品毒贓罪等;
重婚罪等。
所謂狀態犯指發生侵害一定法益的事實同時,犯罪行為雖然結束,但在其後侵害法益的狀態可能依然存在。
當這種存續的侵害法益的狀態還受構成要的評價時,不另成立他罪。
從概念上看盜竊罪就是狀態犯。
行為人犯盜竊罪竊取財物後,對所竊物品的佔有意味着被害人的財產權利遭受侵害的不法狀態存在。
這種不法狀態雖然存在,但盜竊的犯罪行為卻已經結束了。
狀態犯與繼續犯區別的關鍵在於,繼續犯是犯罪行為與行為所造成的狀態同時處於持續之中,而狀態犯則是犯罪行為實施完畢之後,其所造成的狀態仍處於繼續之中。
另外,還有連續犯。
所謂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於數個同一的犯罪故意,連續多次實施數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態。
連續犯的構成特徵:
(1)連續犯必須基於連續意圖支配下的數個同一犯罪故意,這是構成連續犯的主觀要件。
(2)連續犯必須實施數個足以單獨構成犯罪的危害行為。
這是連續犯成立的客觀要件之一。
也就是説,行為人實施的數個危害行為必須能夠構成數個相對的犯罪,這是成立連續犯的前提條件。
(3)連續犯所構成的數個犯罪之間必須具有連續性。
這是成立連續犯的主觀要件與客觀要件相互統一而形成的綜合性構成標準。
(4)連續犯所實施的數個犯罪行為必須觸犯同一罪名。
這是連續犯的法律特徵。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36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
錦州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房產糾紛怎麼辦,這裏我來告訴我大家房地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羣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
我想問一下關於喝醉酒犯罪未遂判幾年
我想問一下關於喝醉酒犯罪未遂判幾年這要看觸犯的是什麼罪名。當事人醉酒犯罪未遂,其中醉酒不影響量刑,但犯罪未遂會比照既遂從輕或減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條規定【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23條規定【犯罪未遂】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