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車禍輕傷二級的量刑標準

法律6.51K
車禍輕傷二級的量刑標準
車禍輕傷二級的量刑標準
輕傷二級是刑法意義上的結論,不是民事賠償的計算標準如果沒有達到民事殘疾等級,賠償不會太多,也就醫療費丶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後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 第一,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後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後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後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 第二,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 第三,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鑑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在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時,用《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來解決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問題,而在適用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時,應用《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來解決定罪問題,即傷害後果達到什麼程度才構成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