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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分攤債務

法律1.84W
非法同居分攤債務
非法同居期間債務怎麼償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將男女雙方均無配偶而未依照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定性為同居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的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時該《意見》第十一條也規定,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