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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拒絕接收起訴狀副本如何處理

法律1.82W
被告拒絕接收起訴狀副本如何處理
被告拒絕接收起訴狀副本如何處理
在民事案件中,一般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屬於對立面,存在較強的對抗性,因此在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的時候,很多被告都不願意配合,且不願意接收該起訴狀副本。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説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因此,如果被告拒絕接受起訴狀副本時,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説明情況;
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